讀者問:我朋友開車紅燈右轉,致後面兩台機車相撞,但我朋友車尾無擦撞痕跡,第一輛機車說他有看到我朋友要右轉他也減速,是第二輛機車沒注意才撞到,第二輛機車是一對情侶,男方有喝酒給女友載。事後男方爸媽打電話說他兒子腦出血,要我朋友負責並要求和解,我朋友的保險公司是說不用理他,我該怎麼辦?

 

盧天成律師答: 
讀者的朋友開車紅燈右轉的時候,導致後面兩台機車相撞,雖然你朋友的車尾無擦撞痕跡,但是如果該十字路口規定禁止紅燈右轉,因為你朋友違規右轉,才導致後面兩台機車反應不及而相撞,則你朋友與該兩輛機車相撞的意外發生,恐有因果關係,讀者的朋友會因此有刑事過失傷害或民事侵權損害賠償的問題。 
如果機車相撞的意外,是第二輛機車自己未注意車前狀況而撞到第一輛機車,與你朋友紅燈右轉並無關連性,肇事責任即應由第二輛機車自己負責,你朋友就無刑事過失傷害或民事侵權損害賠償的問題。 

盡早詢問專業律師

所以建議讀者朋友先妥善保存車禍相關證據,包括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、談話紀錄表、警繪交通事故現場圖、應訊筆錄、現場照片或現場監視錄影等書面資料,此外包括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意見書、醫院鑑定報告等資料,也應妥善保存,以備後續官司使用,或盡早詢問專業律師,針對個案情形研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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